泾县丁家桥镇****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泾县丁家桥镇****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泾县文达环境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泾县丁家桥镇官庄村
成交金额:壹佰伍拾壹万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佰伍拾壹万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泾县丁家桥镇****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为泾县丁家桥镇全范围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全镇垃圾中转服务等内容,确保村镇街道、道路沿线、各村组清运人数能满足清运需要,村庄、道路视线范围垃圾及时清运,并定期对中转站周边、垃圾桶周边进行喷药,控制蚊蝇密度。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潘瑞妹、胡敏华、张叶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包干*****.**元,代理工作全部完成后由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丁家桥镇人民政府、安徽轩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泾县丁家桥镇工业园区内、泾县开发区箬帽路**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丁家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泾县丁家桥镇工业园区内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轩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开发区箬帽路**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张工
电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