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中药监管融合创新体系研究(二次)结果公告
2025-07-30
辽宁/沈阳
中标结果
粤港澳大湾区中药监管融合创新体系研究(二次)结果公告
辽宁/沈阳-2025-07-30 00:00:00

粤港澳大湾区中药监管融合创新体系研究(二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中药监管融合创新体系研究(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粤港澳大湾区中药监管融合创新体系研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东风东路***号天誉商务大厦西塔*楼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粤港澳大湾区中药监管融合创新体系研究):

服务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行业规范服务

粤港澳大湾区中药监管融合创新体系研究

从法规制度、组织机构、科技支撑、产业发展和国际影响*个维度,对粤港澳三地中药监管体系进行梳理;分析粤港澳三地融合监管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提出推进粤港澳中药监管融合创新体系建设建议。

*.项目进行过程中,经费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应当根据项目服务期限要求,合理安排课题任务以及制定时间要求,确保项目合理顺利运行。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

成交供应商通过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形成《粤港澳大湾区中药监管融合创新体系研究(二次)报告》报告成果。采购人认可课题成果内容视为通过终审。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评审验收,最终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形式正式交付给采购人。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赖育健(采购人代表)、卢敏莹、叶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服务费:¥*,***.**元(人民币柒仟元整)。
注:(*)成交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成交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成交资格的,成交服务费不予退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

粤港澳大湾区中药监管融合创新体系研究

*.*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粤港澳大湾区中药监管融合创新体系研究):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通过

通过

**.**

**.**

**.**

**.**

*

*

广东省中药协会

通过

通过

**.**

*.**

**.**

**.**

*

*

广东省医药合规促进会

通过

通过

**.**

*.**

**.**

**.**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号西塔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号华盛大厦北塔**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慧英、杨勇、齐翔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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