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07-30 00:00:00
芜湖国家广告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鸠江区
信息时间:********** **:**
阅读次数:次
项目名称 | 芜湖国家广告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芜湖国家广告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广告产业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北路**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工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圣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皖江财富 广场**座*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倩***********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芜湖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新芜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居东城上品**#号楼 | |
投标报价 | *******元/年 | |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 姜灵娇 | |
服务期 | 三年(*+*+*)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内代管国有工业厂房等公共区域物业服务项目; *.芜湖师范学校物业服务项目; *.安徽省皖南康复医院(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物业服务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芜湖国家广告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芜湖国家广告产业园占地**亩,总建筑面积******㎡,室外公共区域约*****㎡。本项目服务内容包含:物业保洁及管理;消防、电梯、空调维保;广告产业综合楼和展示中心楼外立面清洗保洁(每年一次);地下停车场及配套设备用房的物业管理及车辆管理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服从招标人调度安排,管理工作高效、服务到位,严格按照 双方招标的服务方案,履行服务内容。 服务期: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路***号通和佳苑(易居时代公寓*幢、*幢*#****室*****室) | |
投标报价 | *******元/年 | |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 黄琼 | |
服务期 | 三年(*+*+*)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芜湖高新区科技产业园物业服务项目 *.合肥高新区创业中心、机电产业园物业服务项目 *.淮南云谷大数据产业园物业服务项目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芜湖国家广告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芜湖国家广告产业园占地**亩,总建筑面积******㎡,室外公共区域约*****㎡。本项目服务内容包含:物业保洁及管理;消防、电梯、空调维保;广告产业综合楼和展示中心楼外立面清洗保洁(每年一次);地下停车场及配套设备用房的物业管理及车辆管理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服从招标人调度安排,管理工作高效、服务到位,严格按照 双方招标的服务方案,履行服务内容。 服务期: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采购需求中第三项服务要求第 ** 项未提供人员明细;第五项报价明细未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重庆新东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需求中第三项服务要求第 ** 项未提供人员明细及承诺函;第五项报价明细未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龙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需求中第三项服务要求第 ** 项未提供人员明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安徽华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需求中第五项报价明细表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空白;采购需求中第三项服务要求第 ** 项未提供人员明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广告产业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