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2025年7月至8月精密仪器搬迁政府采购意向
2025-07-29
浙江 招标采购
浙大城市学院2025年7月至8月精密仪器搬迁政府采购意向
浙江-2025-07-29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浙大城市学院****年*月至*月精密仪器搬迁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浙大城市学院
采购项目名称 浙大城市学院精密仪器搬迁
预算金额(元)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年**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浙大城市学院精密仪器搬迁
数量/单位:*批
预算金额(元):*******.**

采购目录:*********其他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交钥匙工程,供应商提供查盘点(搬迁前后)、拆卸、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性能测试、购买保险等服务,确保搬迁工作完成后仪器设备等物资能恢复到搬迁前使用状态;
(*)搬迁过程中所有仪器设备等物资无遗失、损毁等;
(*)多组件仪器设备等物资保证各个组件的完整性,无组件的遗失、损毁等;
(*)所有搬迁仪器设备等物资的性能状态前后一致;
(*)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实施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阶段参照**/* *****/*******质量管理体系、**/* *****/********环境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 ***** 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服务管理体系、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等,实验室新址环境评价遵循**/*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相关规定(上述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存在新旧、不一致的差异时以最新、要求高的为准)。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安全可靠的将大仪搬运至新场地,仪器安装调试后由供应商指定人员会同学院指定人员对仪器状态进行确认,一般仪器对设备进行通电确认及功能确认,精密仪器及大型分析仪器须完成与迁移前相同的指标测试,在确保仪器恢复到拆卸前状态后,由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仪器送达指定位置后,逐项清点,确保数量和发运前保持一致。到达新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须和装箱单所标明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固定资产编号一致。搬迁前后对仪器设备做资料存档,确保搬迁后仪器及附件外观与搬迁前相比,无新增破损、锈蚀、碰伤等。
仪器设备入网,并协助接入校大仪开放共享服务平台的自主预约上机管理系统中,纳入学校统一开放共享管理。仪器设备需要同时建档,数据同步推送到浙江省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
供应商或其合作物流商运输车辆应为符合交通管理条例的箱式封闭货物运输车辆,须确保车辆状况良好,并具有搬运资质和通行许可,且保险有效、年检合格。
对于部分设备和物资需要,供应商需采用冷链运输低温样品,保证试剂样品的性能稳定;需提供冷链运输方案。供应商或其合作劳务人员需要有社保证明文件。
合同签订*个月内完成搬迁及入网需求


联系人 徐老师
联系电话 ***********
备注 /

浙大城市学院

****年**月**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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