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青义库区水环境管理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7-30
四川/绵阳
中标结果
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青义库区水环境管理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绵阳-2025-07-30 00:00:00
四川/绵阳-2025-07-30 00:00:00
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青义库区水环境管理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青义库区水环境管理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绵阳市桦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号*楼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绵阳市桦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 其他服务 | 青义库区水环境管理服务 | 绵阳市青义库区 | 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服务期满后按考核情况进行续签。 | 严格按照磋商文件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莉、陈静、李国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据实支付,每满一个季度进行一次支付,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影像资料、日常检查、核实验收表、巡查记录表、季度自查报告及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经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中标金额按服务期***天进行分摊,以实际提供服务天数予以支付,如有扣款应予扣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
地址:绵阳市涪滨路北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联系方式:公告************;文件编制************;开标及结果************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佳斌
电话:公告************;文件编制************;开标及结果************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合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绵阳市桦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