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广场四期地块建设项目下沉庭院景观工程
2025-07-30
浙江/温州
中标结果
温州市鹿城广场四期地块建设项目下沉庭院景观工程
浙江/温州-2025-07-30 00:00:00

温州市鹿城广场四期地块建设项目下沉庭院景观工程

招标公告

温州绿景置业有限公司就温州市鹿城广场四期地块建设项目下沉庭院景观工程等内容进行招标,诚挚欢迎有能力承接本工程施工的公司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温州市鹿城广场四期地块建设项目下沉庭院景观工程。

*、工程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路与车站大道交叉口北侧。

*、招标范围:温州市鹿城广场四期地块建设项目下沉庭院景观工程(景观面积约*****),包括但不限于土建部分:水景面层、景墙结构浇筑及面层铺贴、树池、景石安装、排水沟、园艺构件、砾石等。安装部分:景观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景观给排水系统、室外照明、绿化浇灌系统等。绿化工程:土方回填、地形营造、苗木种植、后期养护等。

*、招标形式:工程量清单招标。

*、标段数:本工程共分*个标段。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经发包人通知后进行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及时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传凭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招标人信息如下:

户名:温州绿景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温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

税号:******************

*、中标原则:合理低价中标法。

*、工程款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备料款。

绿化部分: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同等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相应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前一个月,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含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由发包人核定,最终以结算为准),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且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办好竣工资料交接手续后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工程造价的**%,同时不超过合同价中绿化部分造价的**%;结算完成且对账确认,若承包人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低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开具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日内,发包人支付至结算总价的**%;余**%作为保修金和养护的费用,养护期满一年经中间验收合格,返还余款的**%,两年养护期满后,经验收合格返还剩余工程款,不计利息。若承包人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承包人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发包人应予配合。

硬质景观及安装部分: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且不超过合同价的**%,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同等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相应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前一个月,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含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由发包人核定,最终以结算为准),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且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办好竣工资料交接手续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同时不超过合同价中硬质景观、市政及安装部分造价的**%;结算完成且对账确认,若承包人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低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开具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留*%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若承包人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承包人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发包人应予配合。

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进度款支付总额仅作为过程付款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超过上述约定金额或比上述约定时间提前开具发票,则发包人支付超出部分开票或提前开票的税金。

如采用绿城供应链金融付款,仅采用绿城供应链金融付款部分支付比例提高*%(计算公式为:采用绿城供应链金额***净付款金额**.**)。如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重要节点逾期(如交付等),发包人有权付款打折或暂停付款。

*)单项变更金额在*万元以上时,随工程款支付,在*万元以内时结算后支付。 

*、履约担保:合同总价*%的现金或**%的银行保函。(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银行保函必须为连续的无条件的见索即付四大行的履约保函;

*)银行必须为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四大银行。

**、工程规模:

(*)业态:超高层

*)本次招标

本次招标范围为温州市鹿城广场四期地块建设项目下沉庭院景观工程。

**、质量要求:验收合格,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工期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监理单位: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标报名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为浙江区域集团景观供方库内合格供方;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浙江区域集团景观供方库内合格项目经理;

*、项目班子的经验要求: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必须有不小于本工程规模的类似工程的施工管理经验。

*、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政处罚与较大金额罚款,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因违约违规导致诉讼和判决对投标人不利情形(提供承诺书原件)。投标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提供相关说明文件、网页打印)。备注:所有证明文件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未提供。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需填写资料:表*供方基本信息表、表*合作业绩清单(自行提供,需体现合作内容及合同金额)、表*年财务审计报表;

(*)本次提供的资料(包括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均应加盖公章后扫描以 ***格式打包在系统中的报名界面上传;

(*)本次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供的“近三年内”资料指****、****和****三年;

(*)投标单位须签署保密协议。

*、其它:无。

以上要求须同时满足才能符合入围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在线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阳光招采平台报名截止时间止。

*、领取标书时间:以发包人招采平台信息为准。

*、领取标书地点:收到发包人招采平台发标信息后,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联系人:许圻波(成本)/夏婷婷(工程)

*、联系电话:***********(成本)/***********(工程)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鹿城广场绿城中国甲方项目部

四、监察投诉电话

绿城中国监察投诉电话:绿城中国监察举报方式为电话*************(工作日*时***时),邮箱***********@***.***。

五、本工程所有款项的支付,如甲方采用供应链金融支付(供应链***支付、浙商银行款链*+*支付、招行智付通、绿城保理等)方式,乙方应无条件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乙方因不配合供应链金融支付工作而导致未能及时收到工程款的任何不利后果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乙方因未履行对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的配合义务,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违约方应向甲方承担继续履行配合义务、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如工程款采用供应链金融支付,支付金额按原应付工程款金额(仅供应链金融支付部分的款项)**.**支付。

六、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七、为维护良好的招标秩序,招标过程中如出现下表处罚项的,我司将按相应“处罚条款”执行,凡报名参与本次投标单位,均视为已知悉并同意下表内容。

供方招采过程违规处罚表

序号

处罚项

处罚条款

*

投标

入围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第 * 次违规:在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 * 个月。

【*】第 * 次违规:供方等级降一级,且在集团范围内禁

止投标 * 个月。

【*】第 * 次违规:降级为 “* 级供方”,且 * 年内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资格。

【*】如为集采招标供方,出现 * 次违规降级为 ** 级供方,出现 * 次违规降级为“* 级供方”且 * 年内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资格。

备注:以上处罚为投标对应投标品类。

*

投标

询标

投标过程中退出投标

【*】没收投标保证金。

【*】在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 * 年及以上。情节严重的降

级为“* 级供方”,且视情节严重情况定 * 年及以上不得

再申请合格供方资质。

备注:以上处罚为投标对应投标品类。

判定串标、围标

【*】 没收投标保证金。

【*】 列入“黑名单”,全集团全品类不录用。

备注: 影响重大经营等特殊事项不适宜列入“黑名单”

需由供方管理主责部门发起审批至总裁。

发现行贿现象

*

决标

决标后不签

合同

【*】没收投标保证金。

【*】降级为“* 级供方”,且 * 年及以上(视情节严重情况定)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资质。

说明:招标平台帐号禁用即不能参与绿城所有项目招投标工作。


注:以上规定以绿城中国最新发布为准。


八、相关附件:

附件 * 供方基本信息表

附件 * 保密协议

附件* 围标、串标复核表

附件* 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招标人:温州绿景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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