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常太镇道路水毁建设工程(二)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7-30
福建/莆田 中标结果
【市本级-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常太镇道路水毁建设工程(二)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建/莆田-2025-07-30 00:00:00
福建/莆田-2025-07-30 00:00:00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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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常太镇道路水毁建设工程(二)(招标项目编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常太镇道路水毁建设工程(二)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 |||||||||||
| 一、评标情况 | |||||||||||
| 常太镇道路水毁建设工程(二) | |||||||||||
|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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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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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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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相关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 |||||||||||
| 三、其他公示内容 | |||||||||||
| *、评标委员会:吴志忠、艾细红、卢玉宗、戴爱华、蔡云风。 *、废标情况: *.*废标原因: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投标保证金填写规定。废标公司:内蒙古中立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富立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仁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中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协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鑫欣鑫建设有限公司、中济路桥(福建)有限公司、浙江诚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星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废标原因: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 工期作出响应。废标公司:内蒙古中立建设有限公司、海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闽之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废标原因:投标人项目经理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附录*资格审查条件有关规定。废标公司:浙江诚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废标原因:投标函附录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缺陷责任期、逾期交工违约金等)填写。废标公司:海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废标原因: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废标公司:山东佳华腾龙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天钓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废标原因: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书已过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废标公司:福建省天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信用分使用情况:不使用。 *、项目总工:刘利振,证书名称:中级工程师,证书编号:闽特**********。 *、工程安全目标: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目标:合同实施期间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 “五项制度”,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零死亡”作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基本目标。 | |||||||||||
| 四、监督部门 |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莆田市城厢区交通运输局 | |||||||||||
| 五、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利洋*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号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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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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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