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7-07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年支坪镇仁龙村真水路加宽改造建设项目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你镇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年支坪镇仁龙村真水路加宽改造建设项目可研的函》(支坪府函〔****〕**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结合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通知》(江津府办〔****〕**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年支坪镇仁龙村真水路加宽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起于床垫厂****国道口,经槽房、仁龙村便民服务中心,止于桂花坪,全长约*.**公里。原路基宽*.*米路面宽*.*米,加宽到路基宽*.*米路面宽*.*米。路面结构层采用**厘米厚***水泥混凝土底基层(填方段)或*厘米厚碎石调平层(挖方段)+**厘米厚***水泥混凝土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厚度不少于*厘,同步完善混凝土边沟、安防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分享文章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