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7-30
四川/内江 中标结果
隆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内江-2025-07-30 00:00:00
隆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隆昌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第二批薄改资金实施学校教学装备联合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林省布克图书文化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乐山村街道西

被投诉人:隆昌市教仪站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康复中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安优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号*栋**层*号

相关供应商:淮安曙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新城市广场**号商住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安优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理的隆昌市教仪站****年第二批薄改资金实施学校教学装备联合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案涉采购项目包三中“尖嘴钳”等*项具体采购标的设定“提供具有***或者****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来佐证“产品符合 **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的要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投诉事项*:在电子化采购项目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用于佐证技术参数的检测报告加盖鲜章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案涉采购项目包三中采购标的之一的“合唱台”设定“环保油漆应符合**/* **********《绿色产品评价家具》**/***********《水性涂料中甲醛含量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 **********《涂料中有害元素总含量的测定》;**/* **********《涂料中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涂料中可溶性有害元素含量的测定》”的技术参数是“就同类产品采购选择性要报告,倾向指定厂商,为不合理要求”。

投诉事项*:案涉采购项目包三中采购标的之一的“筝”设定“产品甲醛释放量符合**/*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相关规定”的技术参数,该引用标准已作废,未适用有效国家标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活动,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隆昌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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