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人民法院岳池县人民法院A4彩色打印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公告
2025-07-30
四川/广安
中标结果
岳池县人民法院岳池县人民法院A4彩色打印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公告
四川/广安-2025-07-30 00:00:00
四川/广安-2025-07-30 00:00:00
岳池县人民法院岳池县人民法院**彩色打印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岳池县人民法院】【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岳池县人民法院**彩色打印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岳池县人民法院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岳池县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广岳大道*号 岳池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四川誉尔鸿广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九龙街道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 **彩色打印机 | **(项) | ****.** | *****.**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陆万肆仟肆佰柒拾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 **彩色打印机 | **(项) | ****.** | *****.**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陆万肆仟肆佰柒拾元整
八、验收日期:****年**月**日
九、验收组成员:向小杰、董永仲、胡刚、黄玲
十、验收意见:验收结论: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我方采购要求,质量达到国家相应标准,已按我方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并实施完毕,效果达到我方采购要求,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基本评定为合格。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岳池县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