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57号)
2025-07-30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57号)
河北/石家庄-2025-07-30 00:00:00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承德医学院****年科研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科汇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辰光东路**号院*号楼*层***
被投诉人:华春项目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中储广场*座***
被投诉人:承德医学院
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安远
相关供应商:河北顺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文路*号凤凰城紫薇苑**号*办公楼***室
四、基本情况
“承德医学院****年科研进口设备采购项目*包承德医学院****年蚕业研究所科研进口设备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为华春项目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春公司)。*月*日进行公开招标,*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顺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月**日,北京科汇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汇达公司)向华春公司提出质疑,*月**日华春公司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科汇达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后,本机关正式受理,*月**日向采购人、华春公司、科汇达公司发出答复通知书。
投诉事项一: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 控制方式:中央数控双速摇杆,运动方式可自由选择手动和程序化自动控制,也可以分布或连续运动”。中标单位虚假响应招标文件参数,已实质性影响评审结果,应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诉事项二: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 最大可移动距离:各轴≥****”。中标单位虚假响应招标文件参数,已实质性影响评审结果,应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诉事项三: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 角度调整:*~+**度”。中标单位虚假响应招标文件参数,已实质性影响评审结果,应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诉事项四: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 注射体积范围:*****~****升”。中标单位虚假响应招标文件参数,已实质性影响评审结果,应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三、四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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