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资金][•][]芜湖学院学生教材采购(含配套实施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7-30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非政府资金][•][]芜湖学院学生教材采购(含配套实施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芜湖-2025-07-30 00:00:00
安徽/芜湖-2025-07-30 00:00:00
芜湖学院学生教材采购(含配套实施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非政府资金
信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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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芜湖学院学生教材采购(含配套实施服务)项目(二次)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芜湖学院学生教材采购(含配套实施服务)项目(二次) | |
| 标段编号 | ********************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学院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苏州路**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周老师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国泰路*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伍平、崔勇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师范大学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北京东路*号安师大出版社二楼 | |
| 投标报价(折扣率) | **.**% | |
| 授权代理人 | 杨琴 | |
| 供货期 | *年(*+*+*)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安徽工程大学*********学年教材购销合同; *、皖南医学院*********学年教材第一包项目采购合同(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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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芜湖学院学生教材采购(含配套实施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芜湖学院*********学年度秋春两季教材采购项目,即*********学年(****年*月*****年*月)、*********学年(****年*月*****年*月)、*********学年(****年*月*****年*月),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规格型号: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芜湖学院)*********学年度秋、春两季指定教学所需教材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教材供应服务要求及法律法规要求 服务期:*年(*+*+*) 服务标准: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正版图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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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蚌埠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国强路南***号 | |
| 投标报价(折扣率) | **.**% | |
| 授权代表 | 崔帆 | |
| 供货期 | *年(*+*+*)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蚌埠医科大学*********学年教材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蚌埠学院*********学年教材项目采购合同(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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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芜湖学院学生教材采购(含配套实施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芜湖学院*********学年度秋春两季教材采购项目,即*********学年(****年*月*****年*月)、*********学年(****年*月*****年*月)、*********学年(****年*月*****年*月),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规格型号: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芜湖学院)*********学年度秋、春两季指定教学所需教材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教材供应服务要求及法律法规要求 服务期:*年(*+*+*) 服务标准: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正版图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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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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