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7-25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鼎山街道高牙社区糖厂至联圣故居农村公路改扩建建设项目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你街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鼎山街道高牙社区糖厂至联圣故居农村公路改扩建建设项目可研的函》(鼎山办函〔****〕**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该项目已纳入区****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结合区领导对《关于联圣故居改造提升项目有关事项的请示》(公文办件〔****〕****号)签批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鼎山街道高牙社区糖厂至联圣故居农村公路改扩建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
建设工期:*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起于糖厂,止于钟云舫故居,总长约*.***公里。按四级农村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路面宽度**,混凝土路面,结构层为****厚***混凝土面层,设置深度**厘米、宽度**厘米的***细石水泥混凝土边沟及φ*.***圆管涵,最大纵坡不超过**%,按规范设置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补助资金及自筹。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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