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油溪镇石板溪沿岸山洪沟治理项目可研的批复 2025-07-25
2025-07-25
重庆 审批|立项|规划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油溪镇石板溪沿岸山洪沟治理项目可研的批复 2025-07-25
重庆-2025-07-25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油溪镇石板溪沿岸山洪沟治理项目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油溪镇石板溪沿岸山洪沟治理项目可研的函》(油溪府函〔*******)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结合区水利局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江津区油溪镇石板溪沿岸山洪沟治理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江津区油溪镇吴市社区、蜂岗村和石羊村,综合治理河道总长度为****.**,新建护岸工程****.**。拆除原拦河堰新建翻板闸及配套附属设施,新建*****涂塑钢管***,拆除人行桥两座,恢复人行桥一座,硬化人行便道****,恢复砼路面****,新建消力池一座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施工临时费用**.*万元,独立费用**.**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五、招标核准

见附表

六、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

江津区油溪镇石板溪沿岸山洪沟治理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主要设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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