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新塘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询价公告
2025-07-29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关于《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新塘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询价公告
广东/广州-2025-07-29 00:00:00

关于《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新塘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询价公告

发表时间:********** **:**:** 信息来源:新塘街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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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调整广东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号)有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办事处现对《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新塘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询价方式进行发包。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新塘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

  二、询价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

  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道片区。

  四、项目概况及交易须知:

  本项目位于天河区新塘街道,计划对现状道路铺装进行整治(涉及道路“白改黑”及内街内巷道路整治),改造部分公共节点、颐康服务站,优化社区范围内照明设施、三线整治、公共休憩设施、消防设施、出入口安全设施及智能监控设备设施等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以筑牢生活生产安全底线、锻造韧性社区安全屏障为建设基石,以提升综合服务能级为发展引擎,系统推进街道高质量建设。

  (二)交易内容、规模:编制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新塘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

  编制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前期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建设工程规模、造价、路线进行研究,提出推荐性方案,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审报批,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

  (四)项目费用: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号文)收费标准计取。按照总投资估算约****万元计算,可研报告书编制控制价**.**万元,可研报告书编制服务费用最终以发改批复的项目投资额作为基数,结合服务单位报价情况进行计算,但不得超过已签订合同总价。

  (五)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六)设计周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工作日内提交可研报告。

  五、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截止。

  (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新塘大街*号新塘街道办事处*楼(***室)。

  (三)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六、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服务机构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服务机构应当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备案。

  (三)服务机构应提交项目工作方案,方案中应包含项目提纲及项目报价等方面内容。项目报价应符合国家计委颁发的(****)****号文《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费要求。

  (四)承包意向人应提交《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七、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本项目在报名时,由招标人收取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并根据交易公告第七条的内容进行资料核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投标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询价活动。

  八、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一)投标人代表应按本公告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交报名资料,投标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报名资料。

  (二)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 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投标人可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

  九、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投标人不足*家为交易失败,招标人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招标人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投标人仍不足*家的,招标人可在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单位;若无投标人报名,招标人经集体讨论可直接委托服务单位。

  十、招标人依据报送的资料及评分标准,集体研究决定投标候选人。询价结果将在天河区信息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确定投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在天河区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十二、招标人在公示结束后确定第一投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三、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交易公告和中标人商定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四、本项目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项目相关费用,投标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十五、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天河区信息网站发布。

  十六、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天河区信息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网站自行下载。

  十七、中标人与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应立刻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

  *.综合评分表.****

  *.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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