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宿松县乔木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07-29
安徽/安庆
中标结果
2025年宿松县乔木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安庆-2025-07-29 00:00:00

****年宿松县乔木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 ****************号

二、项目名称:****年宿松县乔木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澜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孚玉镇明珠路 ** 号

成交金额******.**

供应商的评审价:******.**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年宿松县乔木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宿松县乔木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朱金保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苏瑞洋 管世琴 周启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宿松县程岭初级中学

址:宿松县程岭乡程岭街

联系方式:孙先生***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省宿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将军山路朝阳无限小区商铺***

联系方式:余女士 *** ****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 ****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评标一览表

*.磋商业绩承诺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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