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07-29 00:00:00
银川经开区中关村双创园市政绿化养护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银川经开区中关村双创园市政绿化养护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元/年(其中园林绿化养护单价最高限价*.**元/平方米/年、行道树养护单价最高限价**.**元/株/年)
*.采购需求:对同心街以西,文昌街以东,培华路以北,沈阳路以南区域的市政绿化养护管理。(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库〔****〕*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采)发﹝****﹞***号);执行创新发展相关政策;《自治区财政厅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号。
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加(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前,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到********@***.***邮箱进行登记。
地点:宁夏巨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以电子邮件发送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号永康巷与文化东街交叉路口东北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单年度预算为**.**万元,服务期*年,*年总预算为***.**万元。
*.本项目以单价招标,单价最高限价为:园林绿化养护单价最高限价*.**元/平方米/年、行道树养护单价最高限价**.**元/株/年,面积最终以第三方核测为准,据实进行结算。
*.本次招标公告在“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锁晓洋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晶、于则杨、陈玉娟
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巨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变更公告: | |
补遗答遗: |
本公告没有补遗答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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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公告: |
本公告没有异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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