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咸丰县财政局关于对咸丰县中医医院64排CT、1.5T核磁、DR等设备的维保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7-29
湖北/恩施 中标结果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咸丰县财政局关于对咸丰县中医医院64排CT、1.5T核磁、DR等设备的维保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恩施-2025-07-29 00:00:00

咸丰县财政局关于对咸丰县中医医院**排**、*.**核磁、**等设备的维保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咸丰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咸丰县中医医院**排**、*.**核磁、**等设备的维保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南瞻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号裕阳大厦***

被投诉人: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栋一单元***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编号为*************,采购计划备案号为*****************。****年*月**日,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收到湖北南瞻科技有限公司质疑,并于****年*月**日进行回复。湖北南瞻科技有限公司对采购代理机构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通知补正后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评分不公正、不透明的问题。*:中标方在其投标材料中隐瞒了重大违法事实,提供虚假响应承诺,存在虚假应标行为。*:技术响应虚假承诺。
本机关调查后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咸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咸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咸丰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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