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2025-07-29 00:00:00
一.项目编号:****(仙)**********
二.项目名称:仙居县埠头镇初级中学薄弱食堂改造,西南角围墙局部拆除重建工程(重新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供应商 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仙居县埠头镇初级中学薄弱食堂改造,西南角围墙局部拆除重建工程(重新招标) | * | 项 | ****** | 浙江磐安九和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仁川镇胡庄村***号(自主申报) | ****************** |
*.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戴玲明、余勇耀、李康明(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元整计取,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支付,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仙居县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仙居县庆丰街***号三楼
联系人:吴丹红
联系方式:*************
(二)采购人名称:仙居县埠头镇初级中学
地址:仙居县埠头镇寺东村
联系人:李康明
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
结果公告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