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2025-07-29 00:00:00
质 疑 人: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君悦丽湖小区
法定代表人:梁家英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我单位于****年**月**日收到你公司关于龙胜镇第三小学等学校教学仪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图书、**录播等教学仪器设备(***********************))的政府采购质疑函。针对你公司提出的问题,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一:
部分技术参数存在排他性,指向特定品牌或型号。
事实依据:
在 **录播设备中,互动录播主机的技术参数要求“★支持标准 *** 音视频信号输出,通过主机*****接口可以实现图像和声音同步输出,最大支持 **(即********)图像输出*****;“★支持≥*路高清视频输出,且输出最大分辨率均可达到**(即********),其中****信号输出≥* 路且*** 视频输出≥*路”等带★的参数,经市场调研,目前只有少数特定品牌的产品能完全满足这些参数要求,其他品牌产品难以达标,形成了对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限制,排除了多数供应商的竞争机会。
云图书馆管理系统的技术参数中,“▲馆藏管理:具有图书的征订、查重、编目、赔偿、转库、注销、删除等功能。编目时可以实现 ****号数字连续输入(不需输入“******;)、扫描自动输入,提高输入效率及准确率。编目著录时,系统支持图书多副本一次性著录完成,即多副本在一个工作界面里一次性完成著录”等▲参数,同样存在类似的排他性问题,限制了其他品牌产品的参与。
质疑事项二:
评分标准中部分条款设置不合理,不利于公平竞争。
事实依据:
评标办法中技术性能分里,对带“★”技术参数有正偏离且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每项加 *分,满分** 分;不带“★”技术参数有正偏离且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每项加 *分,满分*分,且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定为正偏离。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获取这些检测报告可能需要较高成本和较长时间,增加了投标难度,存在对中小企业的歧视。
履约能力分中,要求投标人或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通过多项认证,如售后服务完善度认证、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评估等级认证等,每项得*分。这些认证对于一些新兴或小型供应商来说,获取难度较大,设置了过高的门槛,不利于公平竞争。
质疑事项三:
核心产品确定及相关要求存在不合理限制。
事实依据:
招标文件将第***项“互动录播主机”确定为核心产品,并在评分标准中针对该核心产品设置了多项严格的认证和检测要求,如****不小于 **万小时的检验证书、符合特定电磁兼容标准的检测报告等。这些要求可能导致只有少数品牌的该核心产品能满足,从而限制了整体项目的竞争范围,使得其他品牌即使其他产品优秀也难以参与有效竞争。
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质疑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若质疑请求得到支持,应对招标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后再开展后续采购活动。
三、质疑答复
质疑事项一答复:
*.质疑人质疑的“在 **录播设备中,互动录播主机的技术参数要求“★支持标准 *** 音视频信号输出,通过主机*****接口可以实现图像和声音同步输出,最大支持 **(即********)图像输出*****;“★支持≥*路高清视频输出,且输出最大分辨率均可达到**(即********),其中****信号输出≥* 路且*** 视频输出≥*路”等带★的参数”只有少数品牌满足,并未提供少数品牌满足的事实依据。且质疑的技术参数不存在技术专利或特定技术应用,且这些技术参数符合采购人的实际应用需要。
*.质疑人质疑的“云图书馆管理系统的技术参数中,“▲馆藏管理:具有图书的征订、查重、编目、赔偿、转库、注销、删除等功能。编目时可以实现 ****号数字连续输入(不需输入“******;)、扫描自动输入,提高输入效率及准确率。编目著录时,系统支持图书多副本一次性著录完成,即多副本在一个工作界面里一次性完成著录”等▲参数”。未提供排他性的事实依据,不存在特定技术要求,且这些技术参数符合采购人的实际应用需要。
*.质疑人认为“采购人符合实际需要的技术参数只有少数品牌满足”属于不合理条件,混淆了少数品牌和特定品牌的概念,属于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误读。
综上,该项质疑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事项一不成立。
质疑事项二答复:
*.评标办法中的证明材料既包括检测报告也包括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不存在“需要较高成本和较长时间,增加了投标难度”之说。
*.提供“检测报告或证明材料”是为了验证投标人所投技术参数的的真伪,有效地防止虚假应标,保护采购人的利益。
*.本项目中的“检测报告或证明材料”,并未涉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所称的规模条件或年限要求,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
*.评标办法“履约能力分中,要求投标人或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通过多项认证,如售后服务完善度认证、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评估等级认证等”,这些认证未涉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所称的规模条件或年限要求,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
综上,该项质疑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事项二不成立。
质疑事项三答复:
*.质疑人质疑的“招标文件将第***项“互动录播主机”确定为核心产品,并在评分标准中针对该核心产品设置了多项严格的认证和检测要求,如****不小于 **万小时的检验证书、符合特定电磁兼容标准的检测报告等。这些要求可能导致只有少数品牌的该核心产品能满足,从而限制了整体项目的竞争范围,使得其他品牌即使其他产品优秀也难以参与有效竞争。”只有少数品牌满足,并未提供少数品牌满足的事实依据。且质疑的技术参数不存在技术专利或特定技术应用,且这些技术参数符合采购人的实际应用需要。
综上,该项质疑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事项三不成立。
四、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作出如下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公司对本答复如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广西业必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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