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5-07-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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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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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光明区人力资源行业****年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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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 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每季度对辖区已获许可或备案的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同时协助处理涉及安全生产工作事务,合同期内组织行业机构开展至少*次集中安全生产主题的培训宣传活动,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常态化协助配合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开展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协助配合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编制该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工作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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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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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本公告为信息公开,非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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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号 联系人:赖小姐 联系电话:*********** 公告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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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购买光明区人力资源行业****年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服务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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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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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光明区人力资源行业****年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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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 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每季度对辖区已获许可或备案的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同时协助处理涉及安全生产工作事务,合同期内组织行业机构开展至少*次集中安全生产主题的培训宣传活动,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常态化协助配合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开展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协助配合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编制该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工作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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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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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本公告为信息公开,非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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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号 联系人:赖小姐 联系电话:*********** 公告日期:****年*月**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