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投标函》为准)。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任一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有效期内)。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该项目经理(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违规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承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总经理)非广东能源集团员工,与广东能源集团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或特定关系,一经核实存在以上关系的,一律清理退出,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以投标人提供的《关于“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的声明函》为准):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未经专利权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专利、专有技术;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及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承包商黑名单或灰名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以投标人提供的《关于“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的声明函》为准):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三年内(****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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