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5724号】叶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叶县叶公大道(老东环路)大货车禁限行等抓拍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07-29
河南/平顶山
招标采购
【平公资采2025724号】叶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叶县叶公大道(老东环路)大货车禁限行等抓拍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平顶山-2025-07-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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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号】叶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叶县叶公大道(老东环路)大货车禁限行等抓拍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河南崇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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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叶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叶县叶公大道(老东环路)大货车禁限行等抓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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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叶财招标******** | |||||||||||
*、项目名称:叶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叶县叶公大道(老东环路)大货车禁限行等抓拍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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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采购内容:叶县叶公大道(老东环路)大货车禁限行等抓拍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包段;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交货及安装期:**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保期:*年; (*)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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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③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站查询页须完整显示网站名称标题及查询时间。(*)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
*.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文件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 办理**证书:****://****.***.***.**/****/*****.***** | |||||||||||
*.售价:*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企业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叶县财政局 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叶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
地址:叶县昆阳大道***号 | |||||||||||
联系人:包女士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崇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北渡镇凤凰小区*号楼商业***号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