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利信息宣传教育中心陕西群众新闻网有限责任公司群众新闻网专项合作服务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5-07-29
陕西/西安 中标结果
陕西省水利信息宣传教育中心陕西群众新闻网有限责任公司群众新闻网专项合作服务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陕西/西安-2025-07-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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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水利信息宣传教育中心陕西群众新闻网有限责任公司群众新闻网专项合作服务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省本级***********
二、合同名称:陕西群众新闻网有限责任公司群众新闻网专项合作服务协议书
三、项目编号:*****省本级***********
四、项目名称:群众新闻网专项合作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陕西省水利信息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西安市尚德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陕西群众新闻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一号陕西日报社*号楼一二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 “渭水长歌·十年蝶变——渭河生态保护治理十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等系列活动服务*项 | *(项) | ¥***,***.** | ¥***,***.** | *.活动方案科学合理,符合“渭水长歌・十年蝶变——渭河生态保护治理十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的总体要求,能够突出渭河生态区建设十年来的成效。 *.邀请的参与人员涵盖水利行业专家、媒体记者、文化学者等相关领域人员,具有代表性和专业性,人数符合活动方案要求。 *.制作完成的宣传物料(如画册、展板等)内容准确、无政治性及事实性错误,设计精美,符合采购单位形象要求。 *.所有宣传内容需突出体现渭河生态区建设在生态保护、安澜保障、文化传承、经济发展、民生福祉(幸福之河)方面的显著成效,以及作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与生态保护典范的价值。 *.最终成果(如文章、图片、视频、展览物料、宣传成果汇编等)在合同规定日期前完整交付。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陕西省水利信息宣传教育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