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5-07-29 00:00:00
滁州市琅琊区凤凰菜场巷丰乐新村三号楼一楼门面房招租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安徽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凤凰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于****年*月**日发布竞价公告,对滁州市琅琊区凤凰菜场巷丰乐新村三号楼一楼门面房招租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价,****年*月**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标段:滁州市琅琊区凤凰菜场巷丰乐新村三号楼一楼门面房*室
成交人:李万金
成交价:壹万伍仟元整每年(*****.**元/年),租赁期限为三年,按竞价公告规定三年的成交总价为:肆万伍仟元整(*****.**元)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招租单位: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凤凰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张学茹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庆永、彭蕾、戈静联系电话:***********
竞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租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琅琊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租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招租单位: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凤凰社区居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安徽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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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安徽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务提交****/**/**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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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系统通过****/**/**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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