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东部新城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实施主体 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07-29
安徽/淮北
中标结果
淮北市烈山区东部新城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实施主体 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淮北-2025-07-29 00:00:00

淮北市烈山区东部新城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项目实施主体
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体:【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淮北市烈山区东部新城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青谷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沱河东路***号华翊文创科教园*幢*层***室

成交服务期限**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淮北市烈山区东部新城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完全响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信息

称: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宿丁路*号

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中汇建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北市淮海路淮海时代商城****室

项目联系人:冯萍

电 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宿丁路*号

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中汇建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北市淮海路淮海时代商城****室

项目联系人:冯萍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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