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07-29
湖北/黄冈 招标采购
团风县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黄冈-2025-07-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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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地区: 团风县
报名截止: ********** **:**
剩余时间: *天
附件信息: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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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万元

报名时间 ********** **:**~********** **:**
投递时间 ********** **:**~********** **:**
开标时间 ********** **:**

团风县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团风县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团风县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团风县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号)中针对于中小微企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小微企业享受政策优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②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因保险、银行、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特殊性,允许其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法定代表人均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同时,分公司可以使用上一级公司的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资质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年**月**日至****年****日(北京时间)。

*、地点: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方式:本项目交易网站为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供应商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或咨询客服(**:*********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年****日**点**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上传。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年**月**日*:**至*:**间进入一清风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布之日起*工作日。

七、其他充事宜

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目公告及其信息均在团风县公共源交易、一毂清风电子招投平台上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团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团风县团风大道**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珺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团风县团风镇步行街维也纳对面一栋一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帆

电话:***********

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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