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5-07-29 00:00:00
安徽淮河生态廊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凤阳片区一批次五个子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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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河生态廊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凤阳片区一批次五个子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安徽淮河生态廊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凤阳片区一批次五个子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更正内容发布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审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牵头方)每具有*项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类工程施工业绩的,得*分,本项满分**分。备注:上述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公示信息的媒介和内容须符合《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②中标通知书;③业绩合同;④竣工验收报告;上述*项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只认可牵头方业绩;如上述材料仍不能够充分有效证明该施工业绩的评审要素等内容的,还需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注明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员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供核验,否则不予认可)。
更正为: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具有*项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类工程施工业绩的,得*分,本项满分**分。
备注:上述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 (公示信息的媒介和内容须符合《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②中标通知书;③业绩合同;④竣工验收报告;上述*项材料缺一不可。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予认可,但其中联合体牵头方至少提供一个业绩。如所提供业绩由联合体实施的,提供该业绩的企业须在该业绩项目中承担具体施工任务,业绩材料中还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予以佐证;如上述材料仍不能够充分有效证明该施工业绩的评审要素等内容的,还需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注明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员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供核验,否则不予认可)
二.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点**分。
注: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凤阳县新城区中都大道与西华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 王股长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双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三界镇中心街**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招标人: 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双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