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7-29
四川/眉山 中标结果
仁寿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眉山-2025-07-29 00:00:00
仁寿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仁寿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仁寿县环卫设施设备购置更新项目(垃圾收转运车辆)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抵区朝霞街道状元城*号楼***

被投诉人: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仁寿县文林街道建设路三段***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仁寿县南新街***号*楼(时代茗城后门新华保险旁)

相关供应商: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仁寿县环卫设施设备购置更新项目(垃圾收转运车辆)(*****************),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所设定的技术参数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倾向性和限制性特征,实质上以特定的要求框定了特定车型的范围,从而使得技术参数的指向直接对应于特定制造商的产品,这种做法导致了项目在公平性方面的严重缺失,极大地削弱了项目的竞争性和应有的公正性,构成了对潜在供应商的不合理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有违公平竞争的原则;本项目部分车型技术参数设定有误且未明确上料方式,需重新审视调整参数设定。

投诉事项*:当前评分标准未依法进行量化和细化,缺乏明确的判断标准。这种模糊性扩大了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导致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容易进行不客观的横向比较。这种主观性判断不仅难以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和一致性,还不利于各投标人之间的公平竞争。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仁寿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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