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市街道]庄市街道湖滨社区小同心湖公园公益箱体式公厕及光明新村公厕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5-07-29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庄市街道]庄市街道湖滨社区小同心湖公园公益箱体式公厕及光明新村公厕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浙江/宁波-2025-07-29 00:00:00

[庄市街道]庄市街道湖滨社区小同心湖公园公益箱体式公厕及光明新村公厕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公告开始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长期浏览次数:*次发布人: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比选,因不见面系统中暂无该模板,故使用竞争性磋商模板进行设置,供应商按系统设置编制响应文件即可。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镇海区兴庄市政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就本项目编号下的货物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比选,本项目为国有资金采购并非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庄市街道湖滨社区小同心湖公园公益箱体式公厕及光明新村公厕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比选

项目地址:公益箱体式公厕位于庄市街道湖滨社区小同心湖公园内、智能公厕位于庄市街道光明村内。

采购规模:公益箱体式公厕一座、*座公厕的智能设施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采购范围:公益箱体式公厕及智能公厕设施设备的供货、安装、集成、调试、验收通过、售后服务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控制价(预算价)上限:******元。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投标活动期间。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在查询范围内,联合体成员中单个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则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单位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投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投标活动期间的,发包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年*月*日**时**分前在“镇海区基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成功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及相关附件,同时向电子交易平台运维公司缴纳电子平台使用费**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镇海基层公共资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代理单位)不予受理。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镇海基层公共资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电子交易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网址):“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

比选会议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比选会议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清泉路***号***室)

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比选会议开始时间后** 分钟内在“镇海基层公共资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比选过程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及“掌上开标大厅”进行现场直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基层平台*镇海区”栏内(*****://****.***.******.***.**:****/*******/********?****=镇海区****;**=******)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比选文件之日或者比选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比选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代理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比选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基层平台*镇海区”栏内(*****://****.***.******.***.**:****/*******/********?****=镇海区****;**=******)上,要求已取得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书面通知,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九、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兴庄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西陆路***号萌恒大厦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代理单位: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号镇海大厦**楼(****室)

联系人:蔡煜、傅作琪、石宗杰 联系电话:*************

*、监管机构: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招投标中心

联系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运维公司:宁波杰锐软件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 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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