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监理(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07-29
四川/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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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监理(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绵阳-2025-07-29 00:00:00

绵阳市涪城区****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绵阳市涪城区****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监理(重发公告第*次)第*次答疑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绵阳市涪城区****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监理

补遗**

潜在投标人:

“补遗书”是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业绩要求:*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水利工程或高标准农田施工监理业绩。更正为“*.*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水利工程或高标准农田施工监理业绩。”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业绩要求:”中“类似项目是指:*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水利工程或高标准农田施工监理业绩。更正为:“类似项目是指: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水利工程或高标准农田施工监理业绩。”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类似项目业绩(*.*分)”中“*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水利工程或高标准农田施工监理业绩得*分。更正为: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水利工程或高标准农田施工监理业绩得*分。”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补遗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如各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项目所有补遗的,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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