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河流域金寨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污染底泥清理工程和生态护岸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7-29
安徽/六安
中标结果
史河流域金寨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污染底泥清理工程和生态护岸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六安-2025-07-29 00:00:00

史河流域金寨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污染底泥清理工程和生态护岸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 **********

史河流域金寨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污染底泥清理 同类项目:污染底泥清理***;工程和生态护岸 同类项目:生态护岸***;工程)项目跟踪审计 同类项目:跟踪审计***;服务中标结果公示

史河流域金寨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污染底泥清理工程和生态护岸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招标编号:**************),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人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金寨农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金寨农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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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公告(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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