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村粮蔬种植基地提升项目
2025-07-29
四川/雅安 中标结果
共和村粮蔬种植基地提升项目
四川/雅安-2025-07-29 00:00:00
四川/雅安-2025-07-29 00:00:00
共和村粮蔬种植基地提升项目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共和村粮蔬种植基地提升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共和村粮蔬种植基地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全县仁义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仁义镇永兴村*组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四川中鑫天泓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号*栋*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 共和村粮蔬种植基地提升项目 | *(项) | ¥*.** | ¥*,***,***.**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现行国家规范及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材料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及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 (*)施工要求: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采购人所需实际工程内容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施工过程中,与施工的相关材料、垃圾需堆放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垃圾清理运输费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损坏和污染,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施工过程应保证施工内外的设施、设备、环境无污染、无损坏,若有损坏,应保证将设施、设备、环境恢复原样,相应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施工期间,采购人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监督,对于不规范的施工情况及有发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应无条件完成整改(整改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直至合格为止。 (*)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及时抢修。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生本项目范围的工程因质量问题、施工不到位等而造成的返工、维修、维护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其他: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安全以及文明、深夜施工、环卫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壹仟玖佰陆拾陆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天全县仁义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天全县仁义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