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7-29
四川/甘孜州
中标结果
甘孜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甘孜州-2025-07-29 00:00:00
四川/甘孜州-2025-07-29 00:00:00
甘孜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甘孜州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维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沈浦泾路**号二楼***室
被投诉人:石渠县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尼呷镇
被投诉人: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侯区星狮路***号大合仓星商界*******
四、基本情况
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石渠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评审小组以莫须有的“缺补充说明”为由认定投诉人无效供应商,构成程序和结果双重违法,严重侵犯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事项*:本次采购程序和结果双重违法,严重侵犯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事项*:采购人/代理机构拒不答复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甘孜州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