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7-29 00:00:00
凌家湖综合试验场****年小麦销售二次询价公告
相关企业及个人: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凌家湖综合试验场****年收获小麦约***万斤(具体数量以现场称重为准),品质优良。现决定对外销售,欢迎企业或个人前来咨询,报价购买。具体要求如下:
一、品相、品质现场查验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凌家湖综合试验场(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青洛)
联系人:方红海,联系电话:***********
二、报价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报价方式:现场密封报价或邮寄投递报价。
(三)报价地点:现场投递(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农科南路**号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科研大楼二楼科技成果转化处)或邮寄投递(收件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农科南路**号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科研大楼,收件人:徐浩,电话:***********)
三、销售底价
根据国家保护政策并参照市场行情,我场小麦起售底价为*.**元/公斤。低于起售底价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要求
(一)企业报价材料:
*.报价单(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二)个人报价材料:
*.报价单(个人签字并按指印);
*.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签字并按指印)。
(三)报价材料密封,封面标明单位或个人名称。
(四)中标原则:报价高者中标。
(五)投标保证金:
*.关于投标保证金。参加报价的单位或个人,须在小麦报价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万元,否则为无效报价。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交易完成后*日内返还投标人。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日内原路返还投标人。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日内并在连续时间完成小麦装车运输交易工作,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缴纳:
单位名称: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凌家湖综合试验场。
开户行:工商银行滁州定远支行
账号:***********************
注:在转账凭证上备注“**小麦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公示时间
****年*月*日**:**开标,现场开标、现场公示中标单位或个人。
六、履约要求
(一)中标人购买的每一车小麦需先付款后提货。过磅地点经试验场认定后由双方共同确认,销售过程由双方共同派员监督过磅称重。
(二)中标人购买小麦未完成前终止合同,停止购买小麦,合同则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货主对余下小麦可以自由处理。
(三)相关装载、食宿、过磅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试验场不承担任何费用。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凌家湖综合试验场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