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聊城方汇置业有限公司49%国有股权
2025-07-29
山东/聊城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省级】聊城方汇置业有限公司49%国有股权
山东/聊城-2025-07-29 00:00:00
山东/聊城-2025-07-29 00:00:00
聊城方汇置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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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聊城方汇置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聊城泰岳置业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聊城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万元,认缴持股比例为**%,实际出资为****万元,本次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万元。 *、根据转让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到产权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同意按照产权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非优先购买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聊泰源估字〔****〕***号《资产评估报告》及聊华越会审字(****)第***号《审计报告》和聊华越会审字(****)第***号《审计报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剩余款项分期付款,****年*月**日前支付**%,****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分期付款期间,受让方按照剩余未支付转让价款年化*%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利息。受让方未按期支付的款项按照同期***利率的*倍向转让方支付利息。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