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实验室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07-28
贵州/贵阳
变更澄清
贵州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实验室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贵州/贵阳-2025-07-28 00:00:00
变更与澄清预览公告
变更公告.***
贵州/贵阳-2025-07-28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贵州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实验室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 :*****************
首次公告日期 :**********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 第四章 评标办法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在评审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每一项加 *.* 分,最高不得超过 * 分。须提供投标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出具的品目清单所在页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删除 | ||||||
* | 第四章 评标办法 | 少数民族产品(*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贵州省财政厅文件(黔财采【****】*号)的规定,对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如配件等))在总得分基础上加*分。 注:①本项加分仅适用于货物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原产地证明材料如生产许可证、现场照片等。②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③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④投标主产品按照≥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进行确定。 | 删除 | ||||||
* | 采购公告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