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1202507020030301的澄清修改文件
2025-07-28
重庆 变更澄清
5000012025070200303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重庆-2025-07-28 00:00:00
重庆-2025-07-28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渝北区兴隆镇****年“四好农村路”改建工程(斑竹园、桥团路、沙瓦路、龚石路、牛河路、新梨路) 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渝北区兴隆镇****年“四好农村路”改建工程(斑竹园、桥团路、沙瓦路、龚石路、牛河路、新梨路)”补遗通知如下: 一、本工程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元(大写:柒佰贰拾玖万壹仟壹佰柒拾陆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元(大写:壹拾万零伍仟玖佰肆拾玖元)。 二、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综合单价限价最高限价随本通知一起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详见本通知附件,投标总报价及综合单价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给出的相应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等暂定金额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进行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四、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项中材料按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年第*期和区住建委牵头核定的 **** 年第 * 期价格执行。
注:本次发布的补遗通知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通知(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通知(一)不一致时,以本补遗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谦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 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