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2025-07-28 00:00:00
[正在公示]安徽省宁国市第二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第二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第二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皖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号合肥金融港**幢 ****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第二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二次)。 服务范围:安徽省宁国市第二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预计****年秋季在园幼儿****人(其中二幼***人、凤形分园***人、紫薇分园***人)、教职工***人(其中二幼**人、凤形分园**人、紫薇分园**人)。本项目采取采购食堂劳务服务模式,由成交供应商安排人员到我园对食堂进行日常管理,采购人支付劳务费用。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约***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柯正敏、杨佩霞、高文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收费金额:人民币*.*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第二幼儿园、安徽道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城西路与新安路交叉口、宁国市人民路***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教育体育局(联系方式:************)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第二幼儿园
地 址:宁国市城西路与新安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侯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道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号
联系方式:孙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女士、孙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