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2025-07-28 00:00:00
一、标的物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使用单位) |
备注 |
* |
离子交换树脂
|
升 | **** | 签订合同后**天 | 金冠铜业 |
使用单位联系人:许光亚 联系方式:************ |
二、采购部门及联系人信息
采购部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销部
联系人:曾丽
联系电话:************
三、采购公示原因
使用单位指定采购超**万元
四、拟供应单位
浙江工业大学绍兴研究院
五、选定拟供应单位原因
金冠铜业本次采购的离子交换树脂是污酸提铼工艺中的核心耗材,主要应用于污酸提铼工序的关键设备*离子交换柱中,该树脂能够选择性高效吸附污酸溶液中的铼离子(***),实现铼元素与污酸中其他杂质离子的有效分离与富集。吸附饱和后,通过氨水脱附工序,树脂能将富集的铼离子脱附下来,最终生成高纯度的铼酸铵产品。且该离子交换树脂特定的物理化学性质能够与金冠铜业特定的污酸成分及工艺条件达到最优匹配,实现高效、稳定提铼的技术基础。故为确保生产稳定并维持较高的铼酸铵产率,金冠铜业特指定向浙江工业大学绍兴研究院采购上述离子交换树脂。
六、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自然日
七、异议人资格要求
异议人应为离子交换树脂专业制造商或品牌投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万元,*年内有两项及以上供于治炼烟气污酸提铼工业化使用的离子交换树脂的业绩,每份业绩不得低于**万元,高子交换树脂使用方的铼及的化合物产量不低于*吨。
八、异议人质疑需提交的附件
营业执照、授权代理证明、近五年拟供产品的业绩证明(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对应业绩用于冶炼烟气制酸污酸提铼工业化使用的证明(使用方的盖章说明)。
九、声明
*、如有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限内在线上提出异议,不接受线下质疑。异议人需满足资格要求,且需按要求提供质疑附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质疑。
*、对于有效质疑,采购人组织使用单位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将结论在线上反馈提出异议的供应商。
*、异议人须得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异议内容应明确完整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不得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按照《铜冠物资公司失信供应商管理处罚细则》的相关规定,记入“失信供应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