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2025-07-28 00:00:00
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拟对红淖铁路无线平面调车灯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红淖铁路无线平面调车灯显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招标内容:对淖毛湖站、广汇站、白石湖东站灯显设备及对讲设备进行更新,范围为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如下:
序号 | 设备 名称 | 规格 型号 | 使用地点及数量 | 数量 总计 | 备注 | |||||
地点 | 数量 | 地点 | 数量 | 地点 | 数量 | |||||
* | 机控器 | ******/* | 淖毛湖站 | * | 广汇站 | * | 白石湖东 | * | * | |
* | 区长台 | ****** | * | * | * | * | ||||
* | 调车 手持台 | ****** | ** | * | * | ** | ||||
* | 四路 充电器 | ****** | * | * | * | * | ||||
* | 监听器 | *** ****** | ** | * | * | ** | ||||
* | 数字列调录音对讲机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供货地点:新疆哈密地区淖毛湖站、广汇站、白石湖东站
供货时间:**日历天,****年*月**日前完成供货。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铁路行业标准及无线通讯设备相关标准
四、付款方式:电汇、承兑或实物支付。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成立时间不少于*年),具有法人资格,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实力的承包商。
*、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同类产品近三年内在国铁铁路企业的供货业绩业绩不少于*项(中标通知书或订货合同)。
*、投标物资须具有五年内通过中国计量认证(***)和/或国家实验室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并符合相关检测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的功能、技术指标、设备安装要求和检测方法等符合《铁路无线调车灯显设备》(**/**********)、《铁路无线调车灯显信息管理设备》(**/**********)的要求。须与既有设备相兼容,符合既有设备的使用要求(出具相关证明)。设备具备双测机信号,针对距离较远、信号传输不畅的车站,具备同频中继条件。
*、调车灯显及附属设备须具有控制数字制式无线简易紧急制动阀功能,须经过国铁集团(原总公司或原铁道部)的科研评审(或技术审查),并须提供站段近三年来的试用证明。
*、投标单位须具有跨区域供货及提供保障服务的能力,投标单位应免费修理或更换由于投标单位责任造成的不合格零部件及因此造成扩大破损部分的部件。须在乌鲁木齐地区设有固定维修地点,所供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自接到使用方通知起**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维修或及时更换。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既有设备兼容。
*、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投标有效期截止,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投标方在招标前须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近三年来没有招投标违规、违法行为,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人员。
六、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网站上(****://**.********.***)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
八、招标文件购买方式与时间
*、账户转账购买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
*、在开标时需投标单位在广汇电子采购网站注册的法人或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做开标前身份认证;
*、购买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前,通过登录广汇电子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费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确定投标人缴纳标书费后,投标人方能下载招标文件。如标书费由委托的第三方代收则可由第三方代开票据。
九、投标费用缴纳:
标书费缴纳账户或委托的第三方账户:(***元)
账户名称: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甘肃瓜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渊泉支行
行号:************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万元)
单位名称: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路支行
帐号:*********************
开户行号:************
十、澄清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号中信银行大厦**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号中信银行大厦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张超电话:***********
技术联系人:马家骏 电话:***********
供应商注册及退投标保证金联系人:严海涛 电话:***********
十五、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号广汇中天广场
清风广汇·直通车信访举报平台:见右侧二维码。
(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