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7-28 00:00:00
项目概况
乐清市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二期工程(一期)发电机采购(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乐清市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二期工程(一期)发电机采购(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乐清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乐财国企管〔****〕*** 号)第十四条对投标人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截止时间止(上午*:*****:**,下午*:****:**,法定休息日除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前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均有效,未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
方式:通过乐采云平台报名后下载,只有通过平台报名的供应商才能成为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分整
投标地址:乐清市总部经济园*号楼**楼开标室(城发集团)
开标时间:****年**月**日**:**分整
开标地址:乐清市总部经济园*号楼**楼开标室(城发集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城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总部经济园*栋**楼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展宏大厦*幢*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谢宗仁
项目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门: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室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方式:*************
地址:乐清市总部经济园*栋**楼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