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5-07-28 00:00:00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平善大道至南湖嘉南公路段改建工程(二期一阶段)第****标段交通协管员服务(浙江交工)公开招标项目第*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平善大道至南湖嘉南公路段改建工程(二期一阶段)第****标段交通协管员服务(浙江交工)公开招标项目(第*次招标)第*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招标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平善大道至南湖嘉南公路段改建工程(二期一阶段)第****标段交通协管员服务(浙江交工)公开招标项目(第*次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号补遗书,该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投标人下载。
一、招标文件澄清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交通协管员每天工作时间为***一岗与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交通协管员,每天工作时间为**一岗。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复:请以招标公告中的表述为准。
*.请问《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是否提供即可,不需要提供省级?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资质要求的规定,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只需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即可;
*.招标未明确具体税率,该行业税率有 *%(阶段性 *%)、*%、*%,我司为差额纳税(*%),请问贵司是否接受?如不能,请明确具体税率?
答复:本项目为含税报价,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即可。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