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2025-07-28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年度检验试剂单价采购项目(*包常规)二次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政策性加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国务院第***号令)、贵州省财政厅文件(黔财采【****】*号)的规定,对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分。 注:本项加分仅适用于货物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提供原产地证明材料如生产许可证、现场照片等。
删除政策性加分(*)
*
政策性加分(*)
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公示)范围内的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加分,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分,最高不得超过*分
删除政策性加分(*)
*
第 * 章 本项目须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根据【黔财采〔****〕** 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 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经专家综合评审后的总得分基础上,加上 * 分(产 品 **%以上以供应商自身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
*.* 根据【黔财采〔****〕*)号】文件规定,对符合【黔财采〔****〕*)号】文件要求的采购内容,按 《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落实到政府采购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采〔****〕*)号文件执行。
*.* 根据【财库〔****〕* 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对投标产品属于“ 中国节能 产品 ”或“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 ”有效期内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 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 中国节能产品 ”和“ 中国环境 标志产品 ”的,每一项加 *.* 分,最高不得超过 * 分。删除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中段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坤、余克高、宋泽备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