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安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2025年贵安新区道路交通设施隐患治理项目(二次)的更正公告
2025-07-28
天津
变更澄清
贵州贵安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2025年贵安新区道路交通设施隐患治理项目(二次)的更正公告
天津-2025-07-28 00:00:00
贵州贵安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年贵安新区道路交通设施隐患治理项目(二次)的更正公告
来源:贵州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贵安新区道路交通设施隐患治理项目(二次)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采购文件评分表中“政策性加分” *.据财库﹝ **** ﹞ ** 号及财库﹝ **** ﹞ ** 号,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 *.* 分;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 分,最高不超过 * 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云南、贵州、青海)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投标主产品必须不低于本次采购项目预算的 **%才能确定为投标主产品) 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者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 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 分(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原产地为少数民族自治区或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产品(不含附带产品) 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将采购文件评分表中“政策性加分”评分删除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黔财采【****】*号要求,现删除采购文件中政策性加分,删除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故本项目不延期。其余内容不变。请投标供应商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贵安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贵安新区综合保税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美的财智中心 * 座 ***** 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奇飞、赵冰清、郭梅

电 话:***********








附件信息:

Scan me!
• 扫码查看完整内容 •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