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普安县2025年人居环境整治(垃圾箱采购)项目(二次)的更正公告
2025-07-28
四川/绵阳
变更澄清
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普安县2025年人居环境整治(垃圾箱采购)项目(二次)的更正公告
四川/绵阳-2025-07-28 00:00:00
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普安县****年人居环境整治(垃圾箱采购)项目(二次)的更正公告
来源:贵州鼎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普安县****年人居环境整治(垃圾箱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分表 政策性加分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每一项加*.*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每一项加*.*分,最高不得超过*分(须提供货物相关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货物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云南、贵州、青海、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及西藏自治区)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的,在总得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标主要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加于确认,如实行分品目采购的,以品目为单位计算(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不提供不得分);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黔财采〔****〕*号)。删除政策性加分。
* 采购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范本 节能、环保证明材料、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证明材料格式 删除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更正后的采购文件,逾期查阅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普安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鼎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义市兴义大道印象兴义*栋****室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娅

电 话:************








附件信息:

Scan me!
• 扫码查看完整内容 •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