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2025-07-28 00:00:00
“苏州市独墅湖医院二期项目手术部、静脉配置中心、中心药房、冷藏库、内镜中心采购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包*和采购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苏州市独墅湖医院二期项目手术部、静脉配置中心、中心药房、冷藏库、内镜中心采购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包*和采购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苏州市独墅湖医院二期项目手术部、静脉配置中心、中心药房、冷藏库、内镜中心采购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包*和采购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苏州中卫宝佳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庞南路***号***科技园**栋**号楼
被投诉人: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崇文路*号;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号深业姑苏中心*幢**层
相关供应商:苏州元泰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中卫九洲医用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平胜路**号;无锡新吴区锡贤路***号
当事人:苏州中卫宝佳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庞南路***号***科技园**栋**号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人存在很大价格优势的前提下,被不合理的给予低分评价,存在评标公正性问题。具体是指……因为我单位自测客观分扣分远低于价格分的领先分数,所以我单位认为我单位在价格分以外的‘(二)产品质量与技术指标(**分)’评审中存在应当得分但未得到分数的情况”。
投诉请求:“*、因为采购包*‘相关供应商*’和采购包*‘相关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同时存在评标公正性问题,所以希望本项目重新开展评审。*、核实本项目采购包*和采购包*的评审过程是否存在评委对不同投标单位存在主观歧视性评审的问题”。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