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思明分校食堂配套设备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5-07-28
福建/厦门
中标结果
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思明分校食堂配套设备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厦门-2025-07-28 00:00:00
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思明分校食堂配套设备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思明分校食堂配套设备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鹰厨工贸有限公司 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潘涂村前宅里***号之一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思明分校食堂配套设备采购):

货物类(厦门鹰厨工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 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思明分校食堂配套设备采购 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思明分校食堂配套设备采购 厦厨、桥森等 ******、***********等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黄勇
评审专家: 胡军华 杨桦 袁喜华 陈东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收费具体标准如下:中标价≤***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万元<中标价≤***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人的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收款人全称: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市湖滨北支行;帐号:********************。*.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思明分校食堂配套设备采购:*.***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思明分校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洪莲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东路***号体育中心综合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志远、刘彦

电话:************

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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