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25-07-28 00:00:00
根据《中共清镇市自然资源局委员会会议纪要》(清自然资党扩纪要﹝****﹞**号)会议决定,同意林政科按程序开展“森林防火无人机购置”项目。项目拟投资***.***万元,依据《清镇市自然资源局采购管理细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和服务,原则上委托给专业采购代理机构具体实施。现决定邀标比选,确定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比选方式,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采购“森林防火无人机购置”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人:清镇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采购预算价:*.*万元(由采购“森林防火无人机购置项目”中标方支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 **** 至 **** 年度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年*月至今任意*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原件复印件)。
(*)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年*月至今任意*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原件复印件)。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具有招标代理服务,且需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完成备案的正式机构,具有招标采购专职从业人员能力考评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三、代理机构服务要求
*.按照我单位的委托事项和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无人机购置”项目的相关工作。
*.指定为我单位服务的“森林防火无人机购置”项目人员名单报采购人备案,(项目组成员须具有履行采购工作有关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所指定人员在代理项目过程中的一切行为后果,均由代理机构负责。若更换项目负责人须经我单位同意,否则我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要求,完成采购文件的编制并确保采购文件合法合规,并负责印制、解释采购文件,解释的内容不得涉及应当保守的秘密。
*.采购文件在语言、文字、内容、主要技术参数、格式、装帧等方面须严谨规范、完整,并符合国家招标投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如有违反,则根据情节轻重,我单位有权对招标代理机构采取相应处理。
*.从委托之日起至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止,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的相关法律和程序处理并落实采购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我单位报告工作情况。我单位可以随时向招标代理了解工作情况,并提出合法合规的工作要求,招标代理应该服从)。不得泄漏与采购有关的秘密。如有泄漏,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代理及其安排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所有供应商、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他好处,不得泄漏采购、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我单位同意,招标代理不得泄漏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采购资料和情况,如未能履行以上义务,直接取消招标代理的代理资格,给我单位造成的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成交、中标通知书上的项目名称、中标单位、中标金额、成交单位、成交金额等不允许出现错误,如出现错误,直接取消招标代理的代理资格。
*.招标代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如出现并影响采购活动,造成严重失误达一次或一般失误达三次的,我单位有权终止代理合同;若因此给我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招标代理须进行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负责受理供应商、投标人有关委托项目的咨询、质疑投诉等事宜。
**.落实和处理有关的其他事宜。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有意向参加比选的代理单位(公司),请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前,到清镇市齐山路*号,森林防火专业队办公室报名,报名材料需按照第九点提供,逾期不再收取资料。
五、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时间:****年*月*日(星期一)上午**:**。
*.比选地点:清镇市自然资源局(清镇市中环国际*组团商业*区***会议室)。
*.比选方式:清镇市自然资源局对报名参加比选且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取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以抽签方式选取一家。
*.本次比选结果将在清镇市政务公开网上公示。
六、其他事项
*.投标人制作参选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无论是否中选,均不作补偿。
*.对于逾期未报名、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未按要求提供响应文件的机构,视同放弃。
七、比选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时须递交投标文件一式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应在文件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有差异的,以正本为准正本必须使用**纸打印,正本装订成册,并编制详细目录。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密封在一个包封袋内,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并在包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等信息。因未标注清楚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封套份数及封装不符合要求的或外封套标记漏写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比选程序
*.清镇市自然资源局采购小组作为评审小组,按公开比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
*.如发现中选人资料、承诺不属实,清镇市自然资源局有权取消该中选人中选资格。
*.中标结果在清镇市政务公开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签订协议。
九、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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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资格要求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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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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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至 ****年度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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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年*月至今任意*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原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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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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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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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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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招标代理服务,且需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完成备案的正式机构,具有招标采购专职从业人员能力考评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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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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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