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5-07-28 00:00:00
《蚌埠市淮上区静安康复医养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市淮上区静安康复医养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蚌埠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
地址:蚌埠市蚌山区胜利路****号
项目名称 |
蚌埠市淮上区静安康复医养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 |
蚌埠市淮上区龙华路***号 |
建设单位 |
蚌埠市淮上区静安康复医养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显闰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蚌埠市天辰置业有限公司*号楼一层至五层装修改建成医养结合项目,项目建设内科、康复医学科、药房、护士站、临终关怀室等,建成后本医养中心设置**间病房,共计**张床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 项目一体化密闭污水处理设施和危废库产生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站恶臭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废水 医院废水包含门诊废水、病房生活污水、保洁废水、办公生活污水和洗衣废水,通过院区污水处理设施“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消毒”处理后排入吴小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污水泵、空调外机、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选择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实施噪声主动控制等措施后,北厂界、东厂界、西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标准,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标准限值。运营期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物、废石灰包装袋和未被污染的废输液袋(瓶)等,收集后存储于一般固废间,定期运输出厂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主要有消毒剂包装物、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栅渣、废活性炭等,收集后存储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 项目建成后风险物质包括乙醇、**消毒液、医疗废物、单过硫酸氢钾和废活性炭等。医院需配备灭火器、火灾报警系统等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企业要联合外部救援力量灭火、转移易燃物,防止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同时紧急疏散人群至上风向,设置隔离区,空气质量达标后才允许进入。危险废物管理要完善收集、暂存、交接等环节,设专人负责,学习法规和操作方法,做好资料记录。危废库、污水处理站重点防渗,医疗区域、一般固废间一般防渗,办公区域简单防渗。综合环境风险评价,在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蚌埠市淮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表,项目代码:************************。 |